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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07日 11:01  点击:[]

关于开展2019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包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科研作风。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请各部门积极鼓励新进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还未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以鼓励新进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三类。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标准每个项目1-2万元。资助经费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1:1进行匹配。

三、申报程序

(一)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行按额申报。我校共有5名推荐名额,请各部门按照条件,推荐1-2名。

(二)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需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

(三)我校人事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组建相关专业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计划资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在推荐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对上报推荐人选要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并于201951417:00前将《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部门推荐意见(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签字)及申请人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学历、职称证书、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办公楼418室),请将申报人员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后装袋,不要塑封,一人一袋。并发送附件2、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szk3024@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杨 鑫

联系电话: 0472-6193035

 

                                    人事处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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