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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13:14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

202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应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成果和贡献,鼓励创业、创新和创造,向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关键岗位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二、申报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现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且符合二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名额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际,经包头市核准,我校 202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名额为3个。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

2.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崇高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5.具备坚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学伦理,履行社会责任的职业操守。

(二)竞聘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规定,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或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2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厚,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区内该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区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牧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科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区内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区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区内同行所公认。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区内同行所公认。

7.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和骨干。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破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规定,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聘用二级岗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

6.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社会科学成果国家级、自治区级一等奖获得者。

7.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国内同行专家公认以及获国内本行业最高奖项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从区外、境外引进特别优秀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聘用二级岗位可不受现聘正高级岗位等级和年限等条件限制。

五、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一)正高级岗位聘用时间,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之月起算,截止到2022731日;

(二)申报人所承担项目及取得的业绩贡献(成果)、荣誉、奖项等,原则上应为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所取得,获得时间截止到2022731日。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120日前,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出个人申请,交受聘学院。

(二)学院推荐。1125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确定拟推荐人员,上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三)材料复审。1127日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推荐。学校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在上级批复的指标内,提出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五)整理上报。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审定,材料上报自治区人社厅。

七、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个人准备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本人承诺”栏要求手写签名,装订一份,单独交一份。

3、材料佐证。凡在《申报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承担项目、荣誉称号等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文章要求有检索报告),且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受。

(二)部门准备材料要求

1、二级岗位推荐工作报告。各学院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和评议,严格把关,评选结束后,形成推荐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本部门推荐过程、会议纪要、拟推荐人员简要情况及公示时间、地点、公示结果书面报告。

2、个人业绩评价。各学院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形成1000字左右的个人业绩评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品德表现、受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以来尤其是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贡献和实际效果,业内公认程度以及组织评价等)。

3、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报送纸质材料2份。

以上部门准备材料均要求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和部门准备材料要求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2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6468@bttc.edu.cn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单独放,个人材料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申报人姓名、部门。

八、其他事项

(一)同一业绩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对于不可重复获得的荣誉奖励及称号,可不受获得时间限制视为有效。各类项目(课题)均须以通过结项(结题)验收为准。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以及涉嫌重大问题正在调查尚未定论的,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三)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报人实施一票否决制。

(四)未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稳慎实施。

本通知中未尽事宜或不明确事项,请及时与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闫长艳,联系电话:6193032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

 

 

 

 

包头师范学院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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