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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26日 16:10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辅助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49号)精神,我校开展2023年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严格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我校已聘任到卫生、会计、经济、审计、出版、档案、图书、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相应系列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政策

职称评审政策及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3]49号)文件,以及各级人社部门印发的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依据按岗申报的原则,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与现所聘岗位一致,与现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一致。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2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61日。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的相关要求,执行相应系列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下发的2023年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人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完成个人职称评审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四)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送审表》、《包头师范学院申报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核单》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打印装订成册。

四、评审程序

(一)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各单位、各部门成立辅助系列初审、初评小组。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辅助系列初审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申报非图书资料系列的人员进行初审。

图书馆成立图书资料系列初评小组,负责对申报图书资料系列人员业绩成果进行初评。申报图书资料专业的人员将材料报送图书馆,请各单位准备申报图书资料系列的人员及时与图书馆联系,按时间要求于529前(逾期不再受理),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图书馆,联系人:武焱,联系电话: 6193317

(三)对各辅助系列参评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初审、初评。

1、各单位初审小组及图书资料初评小组需要将小组名单及参评人员名单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资格审查。根据各系列评审条件和相关文件规定,坚持条件和标准,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业绩进行审核,特别是对业绩成果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

3、专业技术工作述职评价。申报辅助系列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述职评价。

4、专业技术工作答辩。申报辅助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工作答辩。

5、量化评分、分层,集体评议。积分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执行。

6、排序推荐。根据积分及评审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情况汇总,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推荐报送到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所在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见附件)、“部门推荐评审报告”及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学校组建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集中开展评审工作。

(五)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

(六)评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评审。

(七)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职改办)的成员单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分别对申报人员师德表现、学历、资历、教学业绩成果、科研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并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资格审核情况。

、时间要求

1、52628日,个人申报,材料准备。

2、529日上午,科技处、教务处审验业绩成果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验申报资格5月29日,各初审、初评小组报送小组名单与参评人员名单。

3、530日,各单位辅助系列初审、初评小组,开展初审、初评,公示公示期3天

4、5月31日,各单位辅助系列初审、初评小组整理评审材料并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56月1日,学校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整理评审资料并公示。

6、将各系列评审通过人员评审材料上报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具体收费标准:申报正高级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级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每人交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  杨鑫   6193035

联系地点:办公楼 418室


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要求(见后)

附件2:2023年辅助系列职称评审用表(从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主页相关通知中下载)

此通知

                       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26












附件:

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论文、科研成果等的原件与复印件。

2、参加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下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5、《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下载)

6、《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基层公示表》

7、《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8、《专业技术工作述职评价报告单》

9、《包头师范学院申报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核单》

(相关表格可从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下载相关通知中下载。)

二、填报要求

1、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212月31日;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时间截止到2023531日。

2、填写的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备,字迹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3、填报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各省、区独立设置的成人大、中专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所填学历要以本次用以参评的学历为准。

4、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论著及所获奖励等, 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以及所做工作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5、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提交的论文、论著,要如实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

6、《参加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圆珠笔)。

三、需要依序胶装以下申报材料

1、封皮为浅蓝色,上面提供参评人员姓名、申报系列、资格名称,所属学校。

2、提供材料目录,置于材料首页装订,并提供业绩成果名目;

3、目录后依序放置:

①专业技术资格证

②相关考试成绩证书或培训证书

③“继续教育证书及审验卡”留置空白页(3张)

④ 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⑤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⑥《专业技术工作述职评价报告单》

⑦业绩成果按论文、项目、论著及教材、其它材料装订,一律使用A4纸。

4、论文复印要求: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5、论著、教材复印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和有说明写作分工、职责的前言(序)或后记;

6、科研成果复印要求:项目立项书、结项鉴定书的全部内容。

(注:请认真阅读目录单下的说明文字,以便正确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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