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过渡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过渡岗位的意见》,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2024年过渡岗位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聘用条件
任原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距退休年龄不足 5 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聘用过渡岗位年龄为:如申请 55 周岁退休,其聘用过渡岗位的年龄为年满 50 周岁;如申请 60 周岁退休,其聘用过渡岗位的年龄为年满 55 周岁。以2024年6月30日为时间节点计算退休年龄和任职时间。
三、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23日-24日拟聘用过渡岗位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本人自愿在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拟聘用过渡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中要明确退休年龄( 55 周岁或 60 周岁)、承诺按照申请的年龄退休、承担不履行承诺的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
(二)部门审核。5月25日-26日所在部门(学院)进行申报人员资格审核与汇总。
(三)学校审核与公证。5月27日-28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与汇总。通过审核人员将组织进行公证,采取公证的方式对本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三)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四、其他要求
(一)过渡岗位为一次性岗位,其聘期自履行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申报过渡岗位人员不得晋升岗位,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的评审和考试。
(二)申请 55 岁退休人员必须按规定年龄、规定岗位退休,到龄不再续聘。
(三)过渡岗位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进程完成有关工作,逾期未报视为本单位无申报人员。
附: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过渡岗位申报汇总表
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过渡岗位审核表
联系人:闫长艳,联系电话:6193032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