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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16日 18:58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和《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包人社办字〔2019〕156号)有关要求,结合《包头师范学院2021—202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师院办发〔2021〕1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及选聘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和原则

(一)适用于我校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上的在编人员。

(二)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包头市和我校重点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管理、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与管理。

(四)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注重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向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关键岗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原则;坚持宏观

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一)凡在我校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特别是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其他方面为自治区或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贡献突出、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专家、学者以及符合本规定条件引进的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请聘用为三级岗位。拟聘用三级岗位的人选,原则上从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中产生。

(二)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三级岗位总量,学校统筹安排三级岗位聘用工作。2022年核定4个三级岗位总量。

三、申报名额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021-2024年岗位聘用中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下达数,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方可申报聘用。

(二)行政及教辅部门申报人员按任教学科专业归属相应学院申报。

(三)岗位空缺情况及申报名额

 

岗位指标数

岗位空余数

岗位可申报数

文学院

3

0

0

政治与法律学院

1

0

0

历史文化学院

2

0

0

外国语学院

2

2

1

美术学院

2

0

0

音乐学院

3

3

1

教育科学学院

3

1

1

数学科学学院

2

1

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

1

1

化学学院

1

1

1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1

0

0

资源与环境学院

2

1

1

体育学院

1

1

1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2

1

四、聘用方式

本轮岗位聘用采取“直聘”和“竞聘”两种聘用方式。竞聘方式是指按常规申报、满足聘用条件的聘用方式;直聘方式是指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主系列高校教师四级岗位的,按“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申报的、可不受相应业绩条件限制的聘用方式。

五、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能力,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处于本专业领域领先水平。

3、有组织、领导一个教学科研团队的能力,聘期内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或重点实验室、人文基地等建设任务。

4、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5、聘期内担任过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并且连续两年为全日制在校生授课(兼职教学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6、聘期内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7、聘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3年以上,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近5年年度考核一次为优秀)。

(二)聘用条件

1、直聘条件:满足基本条件情况下,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或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且岗位急需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近三年内完成120分以上业绩成果1项或60分以上业绩成果2项且至少含80分以上业绩成果1项。

3)业绩成果标准按《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包师党发2021〕81号)执行。

2、竞聘条件:

1)业绩成果(近三年):文科120分以上、理科110分以上;累积分中必须包含单项分数:业绩成果20分以上1项或15分以上2项或10分以上3项。

2)业绩成果限报五项,根据个人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总绩点进行项目情况排名。

3)学术造诣方面,获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方面市级以上政府奖。

4)学术影响方面,市级以上的人才称号、人才工程等荣誉有效。

5)业绩成果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包师党发2021〕81号)执行。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一)正高级岗位聘用时间,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之月起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二)申报人所承担项目及取得的业绩贡献(成果)、荣誉、奖项等,原则上应为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所取得,获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七、聘用程序

(一)三级岗位的聘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核准备案的办法。

1、二级学院或部门审核推荐(12月20日前)

1)个人申报。填写《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申报表》2份(见附件1,同时报送电子版);并提供业绩成果、奖项、荣誉、国内外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

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核。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3)述职测评。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由专业所属学院的教授委员对申报人进行述职测评,赞成票须超过参与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

4)单位审核。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拟推荐人员,形成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拟推荐人的政治素质、科研成果和实际工作能力,尤其是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以及带头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的评价。填写《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

5)公示。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学校审议推荐:

1)资格审核(12月21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聘任人选的资格条件及聘任程序进行审核把关;

2)学校评议(12月22日)。学校成立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专家组,对各单位推报人选从奖项、荣誉、业绩、工作实绩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

3)校内公示(12月22日—28日)。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八、考核与管理

(一)经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人选,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相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及时变更聘用合同相关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岗位等级工资从聘用的下月起执行。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聘期内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完成情况,以及领军人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情况,并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的评议审核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逐级签署意见,做到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

(三)同一业绩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对于不可重复获得的荣誉奖励及称号,可不受获得时间限制视为有效。各类项目(课题)均须以通过结项(结题)验收为准。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以及涉嫌重大问题正在调查尚未定论的,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五)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报人实施一票否决制。

(六)未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慎实施,确保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公开透明。

本通知中未尽事宜或不明确事项,请及时与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闫长艳

联系电话:6193032,邮箱:rsglk@bttc.edu.cn


特此通知





包头师范学院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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