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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年08月15日 10:37  点击:[]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及时表彰先进典型,按照《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包教发〔202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评选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优秀教师:1名(学校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学校党政干部和行政人员)

优秀思政课教师:1名(学校思政课教师)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先进个人1人。

2、学校按照条件择优推荐优秀教师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和优秀思政课教师1人报市教育局。

四、评选推荐程序

1、二级单位评选推荐、公示(815-818日),关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后在部门校园网进行公示3天。

2、学校评选推荐、公示(819-823日)。学校确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先进个人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或在疫情防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六、申请材料

1、部门推荐报告(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2、审批表(一式两份,需交电子版)

3、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81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bttc.edu.cn

联系人:时圣刚 联系电话:15847271900

此通知。

附件:

1、《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2、包头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思政课教师相关审批表

3 2022 年包头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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