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48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教授委员会研究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荐(注意留存推荐过程材料)。
二、本次申请工作我校推荐名额为个人项目1项。请各单位根据条件进行推报,可推荐1项。无符合条件人选不作推荐。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各单位的推荐报告(教授委员会研究和党政联席会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szk@bttc.edu.cn。
2、2023年3月21日上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418室),逾期视为无推荐人选。
3、查阅本文件及下载申请表请访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nmg.gov.cn)
4、联系电话:0472-6193035 杨 鑫
四、推荐选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注重选拔师德师风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材料审核责任到人,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2、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