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开展“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教育厅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见附件)。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时间安排
1、学院(部门)推荐。 于7月12日中午下班前经党政联席会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出具推荐报告,推荐人选填写相关表格,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报告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行政楼 418 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邮 箱:szk@bttc.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推荐。7月 13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3、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推荐报告,上 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1、《2023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 ;
2、部门推荐报告( 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报告;符合要求的工作照5-6张。
3、视频资料。
联系人: 杨鑫 6193035
附: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