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6〕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为必修课,由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学习;专业科目由我校组织学习。继续教育均以学时进行计算或折算。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必须达到9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应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1.凡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续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其中,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需完成当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的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
3.学时计入、折合和减免等有关政策,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公需课学习要求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需课依托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http://baotouzj.chinahrt.com/)进行学习。
1.学习内容:2026年公需科目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立足包头市“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全面加强“十五五”规划、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贸易、乡村振兴、应急管理、新质生产力等相关内容学习,培训学时为30学时。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公需科目学习记录会自动上传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学员也可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
2.学习时间:网络平台开放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完成2025年度及往年学习任务的,可在此时段内进行补学。
3.学习费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学员需自行登录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专业科目的学时要求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我校专业科目学习将在“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bttc)上完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不少于60学时,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四、审验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数,且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个人需自行完成年度审验。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师自行完成2026年度审验工作。自行审验需先在公需课学习网站“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https://baotouzj.chinahrt.com/)“我的审验卡”栏目中上传专业科目学习网站“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bttc)完成学习后取得的培训合格证电子版;参与职称申报评审的人员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继续教育审验卡只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不作其他用途。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