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18]33号)、《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5]69号)和《关于修订<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学位管理办法(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10月11日下午,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议,对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引进博士进行了周期考核结果认定,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回校工作的教师进行了追加研学津贴条件的认定。
经专家组评议,认定结果如下:
一、 周期考核结果认定:
(一) 引进高层次人才周期考核认定结果:
周期考核合格:文学院李欣;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王静。
(二) 在职教师博士学位周期考核认定结果:
周期考核合格:化学学院郭玉玮、张骁勇、王娜。
二、追加研学津贴相关待遇认定结果:
符合追加研学津贴条件的教师:资源与环境学院同丽嘎;文学院袁丽媛;经济与管理学院王一冰。
以上认定结果公示期3天(2019年10月22日-10月24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内容所涉及的个人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其它有关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93031
人事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