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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层次认定、周期考核的通知

2025年03月07日 18:38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要求,现将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层次认定,对周期考核时间已满的引进人才或申请提前考核的引进人才进行周期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层次认定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周期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申请提前考核人员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3月11日下午5点前交至勤业楼429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层次认定

1.《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层次认定申请表》2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1份胶装至个人材料,1份单独提交)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国外博士学历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需提交博士后证书复印件1份

4.副高及以上人员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1份

5.来校前近五年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代表性业绩成果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性业绩成果限报10项

(2)论文需提交文章全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复印件,著作、教材需提交封面封底、出版信息、目录页复印件

(3)外文论文需提交检索报告,报告需标明中科院分区情况

(4)科研项目需提交申报书、立项文件复印件(如已结题的项目,需提供结题证书或验收书)

(二)周期考核

1.《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周期考核表》(A4纸双面打印2份(A4纸双面打印,1份胶装至个人材料,1份单独提交)

2.《包头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

3.考核期内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代表性业绩成果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需提交文章全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复印件,著作、教材需提交封面封底、出版信息、目录页复印件

(2)外文论文需提交检索报告,报告需标明中科院分区情况

(3)科研项目需提供申报书、立项文件复印件(如已结题的项目,需提供结题证书或验收书)

(三)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A4纸打印,字迹清晰,并逐项按目录整理,合并胶装成册,使用蓝色封面。目录、申请表填报项目、实际件数必须完全相符。封面、目录模板见附件。所有材料装入1个文件袋。

(四)凡复印件材料均须由所在学院对照原件进行审核。

(五)延期考核人员需提交延期考核申请书,写明延期考核原因、延长期限,本人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加盖公章。3月10日下午5点前交至勤业楼429办公室。

四、纪律要求

在认定中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申报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各学院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附件:

1.周期考核、层次认定人员名单

2.封面模板

3.目录模板

4.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层次认定申请表

5.包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周期考核表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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