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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07年10月19日 00:00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从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到人才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系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提出到2010年全区人才资源总量力争达到200万人以上。其中,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人才队伍总量达到145万人以上,学历结构专科以上达到7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达到80万人左右,占全区人才总量的40%左右。

 

  《规划纲要》指出,通过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流入区建设力度,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与党管人才新格局的确立,提高了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公务员管理、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政策法规的逐步配套并不断完善,推动了人才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的不断加强,加速了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步伐;各类人才建设工程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深入实施,提升了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人才储备及引进人才居住证等一系列新制度的诞生,促进了人才工作机制的创新。按照新的人才统计标准,截止到200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人才总量达到137.69万人(含驻区中央单位,下同),其中党政人才17.34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1.14万人(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为11.5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80.33万人,高技能人才14.25万人,农村牧区实用人才9.31万人,事业单位管理人才10.73万人(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为3.89万人)。非公有制经济人才总量已达到28.77万人,占到全区人才总量的20.89%;在党政、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三支人才队伍中,专科以上学历人才已达到60.94%;在全区国有单位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九五”末期提高了15%。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实现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构建和谐内蒙古;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都需要强大的人才队伍作支撑。因此,“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的任务会更重,要求会更高。

  《规划纲要》强调要切实将人才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自治区人才发展规划为指导,认真制定并实施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要将人才发展规划所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年度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职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要对人才发展规划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要进行督查;要对人才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进度,真正建立起规划的年度分解落实机制、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机制和定期评估机制。要落实人才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之中,确保自治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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