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年3月起实行院系任务津贴经费包干制,校内任务津贴从包干经费中核算,各院系根据任务津贴发放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按月报送任务津贴发放表。具体说明及工作流程如下:
1、每学年初报送新的任务津贴分配实施细则和包干经费核算表,实施细则审核备案后,按新方案报送任务津贴发放表;
2、每月任务津贴发放情况如与上月不一致,有补发或扣发的要在发放表后附说明;
3、外聘教师代课费可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学期末一次性发放;
4、各院系任务津贴发放表要报送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5、根据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发放工资的要求,各院系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任务津贴发放表报送到组织人事部,不按时报送的院系任务津贴下月发放,由此造成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扣税及其他责任由院系自负。
6、任务津贴发放的工作流程:
7、外聘教师代课费发放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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