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根据包头市分配我校推荐名额第一层次人选1名,第二层次人选2名。各单位按照条件进行推荐,一层次可推荐1名、二层次可推荐1名,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作推荐。
二、推荐人选需经教授委员会研究讨论,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三、本次“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选拔采取网上申报、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和有关单位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站(网址:www.nmgrck.cn),在“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申报”栏目中完成材料填写、上传和审核提交,并下载打印相应表格提供书面材料1份(业绩材料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请于12月14日(周二)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428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1、《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申报表》或《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申报表》;
2、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3、部门推荐报告(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17号)
2、《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选拔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