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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022年04月12日 18:47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通知

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包头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部分由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学习,专业科目由我校组织学习。继续教育均以学时进行计算或折算。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必须达到90学时。

1、凡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续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评优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求每年完成规定学时1/3即可。

二、公需课学习要求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需课依托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http://baotouzj.chinahrt.com/)进行学习

1学习内容:2022年围绕“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绿色发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培训学时为30学时。公需科目选修课没有学时要求,不考试,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学,学习完成后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2、学习时间:网络平台开放时间均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未完成2021年及往年学习任务的,可在此时段内进行补学。

3、学习费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专业科目2.5元/学时,学员需自行登录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202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部分,学校不在承担相关费用,请自行登录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专业科目的学时要求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我校专业科目学习将在“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bttc)上完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不少于60学时,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我校专业科目学习开始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验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数,且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个人自行完成年度审验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师自行完成2021年度审验工作,审验在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http://baotouzj.chinahrt.com/)我的审验卡”栏目中完成,需要上传“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中完成学习获得的培训合格证电子版。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于4月18日报送本单位2021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报告。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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