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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30日 16:19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推荐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请于5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于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

2、部门推荐。申报人所在学院或部门于59日下午下班前经党政联席会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后出具推荐报告,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报告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42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szk@btt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专家评审。510日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4、校内公示。511--513日进行校内公示。

5、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推荐报告,上报包头市人社局

二、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员一览表》;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4、部门推荐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doc;(见附件)

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员一览表》.doc

3、部门推荐报告.pdf(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发送扫描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时圣刚 6193088 15849271900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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