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
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部门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人。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请于2022年6月2日(周二)下班前将推荐报告(教授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相关推荐材料(详见附件2)一式3份(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三、推选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此次推选活动,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同时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将我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的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
联系人:时圣刚
联系电话: 6193088
邮箱:szk@bttc.edu.cn
办公地址:包头师范学院行政楼418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3.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