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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024年05月17日 17:24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包人社办发[2024]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部分由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学习,专业科目由我校组织学习。继续教育均以学时进行计算或折算。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必须达到90学时。

1、凡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续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评优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公需课学习要求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需课依托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http://baotouzj.chinahrt.com/)进行学习。

1、学习内容:2024年围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内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培训学时为30学时。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公需科目学习记录会自动上传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学员也可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

2、学习时间:网络平台开放时间均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未完成2023年及往年学习任务的,可在此时段内进行补学。

3、学习费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学员需自行登录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专业科目的学时要求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我校专业科目学习将在“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bttc)上完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不少于60学时,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四、审验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数,且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个人需自行完成年度审验。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师自行完成2024年度审验工作,审验需先在“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网”(https://baotouzj.chinahrt.com/)  “我的审验卡”栏目中上传“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https://onlinenew.enetedu.com/bttc)  中完成学习获得的培训合格证电子版,参与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人员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front/index) 自行打印审验卡。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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