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3号)要求,将开展 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二)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着眼整体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做好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选拔出来。
报考人员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出具由党政联席会签字的推荐报告,在通过专项计划报考时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资格审查表盖章(见附件2)。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通过专项计划报考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党政联席会签字的推荐(资格审核)报告;
2、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培养管理方案(需明确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高校党务、思想政治工作或专职辅导员工作的条款,培养对象和党政联席会签字确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93035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
1.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2.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