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便函〔2019〕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评选条件各部门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可不作推荐。请于4月19日12: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及部门推荐意见(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签字)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办公楼418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zk3024@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寻找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