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海内外进修、访学、学历学位提升、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
3、负责学校处级机构、科级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师资队伍规划建设工作与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
5、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与管理;
6、负责教职工人事调配、岗位聘用、考勤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
7、负责人才队伍规划及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国家和学校各类人员关于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政策的落实;
9、负责校聘人员、外聘兼职人员(客座教授、外聘教师)的审核备案管理;
10、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和相关考核等;
11、负责学校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人事报表统计、师资报表统计工作;
12、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并实施;
13、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