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职称评审>>正文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自治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01日 14:47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自治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2020年自治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21年自治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按照申报工作要求,流程依次为为:个人申报、部门审核与推荐、学校审核。

(一)个人申报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点击“2020年度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入口,选择申报人用户登录,填写完善信息,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后提交保存,完成系统注册。如已注册人才信息库,可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用户指南》(后附),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0471-2831035 0471-3140271。)

2.填报信息。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主管单位为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 材料提交。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表》报所在部门审核,同时将所有相关纸质、电子资料提交所在部门(学院)汇总。

(二)部门审核与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学院)接收到个人申报材料后,需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二级学院)或部门领导班子(行政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公示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无异议后,方可推荐报送学校。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学院)须在《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表》中公示情况一栏据实填写公示结果;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以及《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表》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在《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表》审批情况一栏中填写审批意见并由教授委员会(二级学院)或部门领导班子(行政部门)全体成员签字;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填写《自治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经部门(学院)审核、公示、审批程序后,由部门(学院)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到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三)学校审核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组织相关申报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报学校审议通过后上报自治区评审。

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须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完成材料准备,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与推荐须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并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三)学校审核将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完成,并报送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参与评审。

三、相关要求

(一)同一年度,符合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人员,可以选择自治区社会化评审或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一种方式申报职称评审,但不得重复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参加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联系人:  杨 鑫

联系电话:0472-6193035

材料报送地点: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师资管理科

行政楼428

 

附:

1、《包头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表》

2、《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3、《自治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4、《用户指南》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331

 

 
 
 

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邮编: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