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度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党社联发〔2026〕2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教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至2025年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职教师。
申报准备核心材料
申报人登录申报平台(https://sswe.net.cn),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准备对应的评审材料,材料时间范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直接服务案例:3个完整直接服务案例记录(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完整档案,包含接案、实施、评估、结案全套表单文书)。
2.专业督导记录:累计不少于15小时面对面督导完整记录,含督导工作记录表、督导建议表等材料。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社会工作项目、课题、论文专著、政策标准、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主要参加者要求排名前三;盟市级项目课题主要参加者要求排名第一。
4.其他补充材料(自愿提交):代表性专著论文、成果鉴定、专业相关获奖证书等。
申报时间节点(严格按时限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一)线上填报:2026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线上平台注册、信息填报。
(二)校内报送:申报人完成个人材料准备后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6年9月29日前将全部盖章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初审结果查询:2026年10月19日起登录申报平台查看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人员,须于2026年10月25日前在系统完成材料补正(仅限补正一次)。
申报及校内审核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教师登录申报系统填写《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整理相应佐证材料。
(二)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在申请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若人事关系单位与实际开展服务单位不一致,需提交两个单位的公示材料与推荐意见。
(三)学校复核上报:人事处对申报材料复核,按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完成学校层面推荐,统一将纸质盖章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区级评审答辩:本次评审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答辩,答辩相关安排将以电话通知本人,请申报教师保持通讯畅通。评审预计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将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申报教师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的,按规定撤销相应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姝
联系电话:0472-6193477
联系地址:勤业楼417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1.《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2.《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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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