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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4日 15:53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1-202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师院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一)师德为先。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凡有师德失范行为者不得晋升等级和层级。

(二)空岗聘用。各学院、相关教辅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在岗位空缺时,方可进行动态聘用。

(三)逐级聘用。严格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实行逐级聘用、竞争上岗。

(四)择优聘用。考核参聘人员的业绩成果,按照个人业绩情况择优聘用。

二、聘用办法

(一)岗位聘用范围

本次岗位聘用动态调整范围是专业技术四级至十二级岗位。

(二)岗位聘用数量

各学院、相关教辅部门要严格执行2021-2024年岗位聘用中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下达数,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动态调整。岗位聘用中,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有空余时,可作为低等级岗位数额使用。

(三)聘用条件

1.申请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考核要求(其中:20197月1日-20216月30日期间授课时数按照年均154学时执行;20217月1日-20226月30日期间授课时数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应岗位考核要求执行)。

2.申请聘用人员业绩成果考核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个人业绩成果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包师发〔202181号)有关标准进行统计。

3.申请聘用人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逐级聘用

各级各类岗位实行逐级聘用。受聘人员在现岗位聘任满2年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可申报高一级岗位聘用。

(五)岗位分类稳定

岗位分类不得调整。现聘教师岗位七级及以上的人员,在本次动态调整岗位时不得变动岗位类型。本次岗位聘用动态调整拟申报七级岗位人员,须先选择岗位类型再进行岗位等级申报。

三、聘用程序

(一)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动态调整聘用,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调整聘用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各聘用工作组开展聘用工作。

(二)思政研工作组、图书资料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分别负责考核申报聘用思政研岗位人员、图书资料岗位和其他辅系列岗位人员业绩成果,并提出聘用意见。

(三)聘用结果须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后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事科。

(四)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汇总聘用结果,提请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议,经学校审定后,公示岗位动态聘用结果,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签订岗位变动合同。

四、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6月15-19日

各单位开展岗位动态聘用工作

各单位

6月20日-22日

各单位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3天

各单位

6月23日-24日

各单位提交材料、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汇总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6月27-30

提请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5天。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7月1日-3

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于6月23日-24日上报《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教师(非教师)岗位动态聘用申报表》《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教师(非教师)岗位动态聘用结果登记表》《2022年岗位动态聘用教师岗位类型申报情况汇总表》和2022年岗位动态聘用结果公示材料、2022年岗位动态聘用结果报告。

(二)申报层级发生变化的聘用人员,需提交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或评审表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岗位动态聘用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聘用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动态聘用工作。

(二)岗位动态聘用的电子版材料,进入校园网--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岗位聘用专栏下载。

(三)联系人:闫长艳,联系电话:6193032


特此通知





包头师范学院

2022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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