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校外兼职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和进行备案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全校教职工。
二、排查内容:
1.参照《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22〕5号)文件规定的情况。
2.其他需要向学院报备的情况。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全面摸排掌握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在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填报《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组织相关人员如实填报《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备案审批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6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备案审批表报送至行政楼42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k@bttc.edu.cn
联系人:奥云,6193032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统计表
2.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备案审批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