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的
补充说明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现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容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一、 申报条件的调整说明
《通知》中申报条件第二条,调整为“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评人员,如有1项40分及以上业绩成果;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评人员,如有1项60分及以上业绩成果,在《管理办法》要求的业绩成果申报条件中可减免1项必要条件。
二、绿色通道考核推荐说明
各考核推荐专家组在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环节时,可参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包师发〔2024〕49号)文件。
三、社会化评审考核推荐说明
各考核推荐专家组在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环节时,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包师发〔2021〕81号)执行。
此说明
包头师范学院职改办
2024年8月30日